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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6日

香港民主名與實

撰文 何友齊(美國紐約)
2007/07/06, 週五

臺灣及世界各地的民主實踐給予我們的啟示是,民主可以搞得很好,也能搞得很糟,爭取民主不能不考慮實際效果。民主只有在能為人民帶來福祉時才是好東西,把民主理想化、簡單化,適足以搞糟民主。對民主的本質保持清醒的認識,才能趨其利而避其害,善用民主。港人目前的民主訴求集中在普選。但普選委實是代議制民主的軟肋,尤其是當選民在對種族、宗教、國家、政治制度、意識形態等根本問題的認同存在分歧,而主導議題的政治人物不是“團結者”(uniter)而是“分裂者”(divider)的時候,普選就有可能造成分裂、倒退,使民主走上歧途。君不見臺灣選戰接二連三、永無寧日。政客們變成選舉動物,為勝選而不擇手段,抹黑造謠、煽動仇恨、製造假議題、撕裂社會。普選實際上已成為臺灣政客閹割民主、謀取私利的工具。而臺灣並非唯一的例子。港人的民主訴求,反映出港人對中央政府的疑慮,這種疑慮或能隨著內地政治改革的進展漸漸化解,但在普選制度下卻有可能受到政客煽動而進一步強化,演變為抗拒、排斥。香港可以先於內地實現普選,卻無法獨善其身。因為除非內地的民主化出現明顯進展,兩地的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差異和港人的疑慮心理必將一再成為某些政界人物用以挑動與中央政府的對立情緒以獲得選民支持的不二法門。中央政府或也有這樣的顧忌,而不放心讓香港普選的步伐走得太快。可見港人普選的願望恐怕無法與內地民主化的進程完全脫節。 港人想要普選,是想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其實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正如Karl Popper指出,民主不等於人民當家作主。美國布什政府和臺灣陳水扁政府這些年的所作所為也證明,普選無法迫使經由民選上臺的政客按人民的意願決定政策,政客反而能將其意願灌輸或強加於人民,儘管那些政客一直用“老百姓是頭家”、“番薯仔出頭天”之類的空話欺騙選民。臺灣的民進黨政府可以漠視民意、以民主之名為所欲為、有權無責、諉過於人,把爛攤子留給下屆政府。相比之下,“小圈子選舉”產生的香港特首的倒不能那樣。實際上,代議制民主不同于古希臘民主制(democratica)的“平民(demos)統治(kratos) ”,本質上是政治精英的“貴族統治”。布什政府代表的是美國石油、軍火集團的利益,而不是大多數選他上臺的普通選民的利益。但這種“貴族統治”並非世襲,而是不同的政治精英集團經由民眾投票選舉輪流上臺執政。照法國政治學者Roland Quilliot的看法,現代的代議制民主可以算是介於古代民主制與寡頭制(oligarchy) 之間的一種混合制度。通過普選上臺的官員不見得更廉潔、更有能力、更負責任、更關心國計民生。事實上,除了歷史上偶爾出現的少數傑出人物,人民常常只能在幾個爛蘋果中挑選一個好一點的,結果卻可能偏偏挑中了最糟糕的一個。許多民主國家因此投票率奇低,證明這是一個普遍現象。塞繆爾•亨廷頓描述民主化的著作《第三波》也說:“在民主政府掌政之後的很短一段時間內對其運作的失望就普遍出現在西班牙、葡萄牙、阿根廷、烏拉圭、巴西、秘魯、土耳其、巴基斯坦、菲律賓和大多數東歐國家。”許多國家普遍出現“威權懷舊症(authoritarian nostalgia)”。普選的規則也不見得多麼合理,少數服從多數是不得已而採用的設計。多數人的選擇未必總是對的,有時甚至可能還是致命的錯誤。若說民意支持率,名義上臺灣有普選,香港只有小圈子選舉,不如臺灣民主程度高,實際上香港特首人選在很大程度上顧及了民眾的支持,曾蔭權的民意支持度並不低於陳水扁。代議制民主的實質性好處,在於權力的和平有序轉移,對權力的限制、分割、制衡、監督,以及司法獨立、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公民權利等。如此說來,除了劣質的選舉文化,香港比起臺灣也已經差不多什麼都有,在法治、廉政、公務員體制、管制水平等方面恐怕還更勝臺灣一籌。竊以為在爭取普選時操之過急不利於香港民主的健康發展,應避免在思維上走向偏激和對抗。畢竟連號稱老牌民主國家的美國也遲至1960年代中期才真正實現了完全的普選。香港的政黨起步不過十年,比臺灣的民進黨還晚。民進黨至今“會選舉不會治國”,遑論香港的政黨!有成熟的政黨和選民,民主才能運作良好。偏激和對抗的選舉文化只能導致劣質民主,給陳水扁式的政治人物以可趁之機。況且某些外國勢力也不是不想影響香港政治,甚至促成“顏色革命”。即使沒有“三權分立”的提法,《基本法》第四章對於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各自的職責及相互制衡關係還是有明確規定的。實際上,國際輿論的壓力、民眾的民主訴求、泛民主派的抗爭,和媒體的影響力,也都起到了對權力的監督、制衡作用。與其執著於“三權分立”之名,不如把主要力量用於維護和加強司法獨立,維護和加強媒體和立法院對於政府的監督,維護和加強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公民權利等實質性的東西,豈不更有實際意義?香港人民當然有權要求更多的民主,包括普選和三權分立,但似應重實不重名,保持理性思維,減少不必要的爭拗。在持續的民意壓力下,《基本法》承諾的普選終究是要兌現的,要緊的是實現優質民主還是劣質民主。說到底民主並非最高目標,人民的福祉才是最高目標。為民主而民主,忽視實際效果,未必能得到心目中嚮往的那種民主。論壇文章為讀者意見,並不代表亞洲時報在線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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